申请重新制作证书需提交的资料
1、《重新制作证书申请表》;
2、制作错误的证书(证书丢失需提交申请人本人签名的证书丢失情况说明);
3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(A4 竖版复印);
4、照片(按《重新制作证书申请表》中所列照片要求提供);
5、制证费:中总协证书 100 元/本。
一、资料邮寄方式
申请重新制作证书的资料及缴费凭证底单(如需缴费)建议使用顺丰(不支持到付)寄至中总协资格认证部。请勿在邮寄资料中夹带现金。
申请重新制作证书的费用请汇至以下账户
收款单位:中国总会计师协会
开户行: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
账 号:86 208 293 721 0001
申请重新制作证书的机构或学员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后,新的证书将在一个月内寄出。
联系人:潘老师 010-88191884 刘老师 010-88191843
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 28 号新知大厦 18 层 1815 室,中总协认证部
邮政编码:100142